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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下月起试点

房天下潍坊二手房网  2013-09-13 15:47:00  来源:房天下潍坊二手房
[提要]近年来,随着房产存量的不断扩大,其交易量日益增加。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是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根本权益,盘活存量房市场,杜绝“一房多卖”、“乱吃差价”等违法违规现象。潍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抓好存量房买卖。

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2011〕第8号令)、《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房[2011]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潍坊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潍坊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屋管理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房产存量的不断扩大,其交易量日益增加。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是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根本权益,盘活存量房市场,杜绝“一房多卖”、“乱吃差价”等违法违规现象。潍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抓好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房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工作的时间要求

自2013年10月1日起,潍坊市区选择部分信誉较好的经纪机构,开展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试点;自2013年12月1日起,市区全部采用网签合同。尚未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县市,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行。

三、强化措施,把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网签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完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平台,及时公示入网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moji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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