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解读 增两项新规

房天下潍坊二手房网  2014-10-09 15:58:00  来源:潍坊传媒网
[提要]新的《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对贷款条件、贷款额度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整。近日,记者专访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

新的《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对贷款条件、贷款额度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整。近日,记者专访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任玉清:“首先对贷款条件进行了调整,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由6个月调整到1年以上。其次是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调整,过去是以夫妻双方按目前缴存水平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至退休前累计缴存总额的2倍计算;借款人是单身的,按上述计算总额的3倍计算。新政策以借款人夫妻双方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单身的,按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

据统计,目前我市每40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够满足1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金需求。通过调整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来适当增加资金存量,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同时也让更多职工获得低息公积金贷款。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任玉清:“新政策着重调整了贷款担保方式,缩小了需要由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与此同时,新的个贷政策还大幅度压缩了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限和手续。”

新政策规定借款人符合相关条件,可选择质押、抵押、保证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担保。通过招标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比原来平均降幅达57.7%,同时贷款受理答复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此外,新政策还将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的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20%。对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低保和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职工的住房贷款利息和公积金贷款费用中的评估费、担保费结合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王英民

责任编辑/mojijuan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