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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堡小学[ 小学|普通|公立 ]

  • 学校地址:十里堡小学位于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与卧龙东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 学校特色:双语小班教学
  • 学校电话:0536-2081202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奎教办字〔2017〕21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组织机构:
奎文区十里堡小学2017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德荣 副组长:严冰
新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员:崔宗芳 王伟 杨淑 郭萍 李帅 卜海英 孙春荣 许建华
四、招生有关要求: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7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3.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且需所报学校到实地进行查看。
(4)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4.学区划分:
自北海路沿新北宫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路两侧向新华路开门的单位和小区)北行至玉清街,沿玉清街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南行至北宫东街所围的奎文区域。
5.班额规定。认真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7〕13号)等有关要求,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
五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依据《奎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进行。
1. 6月23日 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 6月27日 完成并上交学校招生方案;
3. 7月3日 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会议,明确意义及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学习文件,进行招生培训;
4. 7月5日-7月12日 网上预约阶段
5. 7月13日-7月14日 整理预约信息,确定报名时段、人数
6. 7月15日—7月17日,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学校接受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报名时需初步审核:(1)户口本;(2)房产证;(3)预防接种本。
7. 7月25日,处理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学生。
8. 7月27日,学校上报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情况,同时将审核后的户口本、房产证及学生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审批。
9. 7月29日,学校统一公布录取名单。
10.7月31日(上午8:00--下午3:00),处理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登记学生并到教育局审核。
11. 8月30日上午7:30 新生报到。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7月15日——1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教学楼二楼教导处
咨询电话:2081202 2081203 学校网址:http://slpxx.kwedu.cn/
七、教育局监督电话:
2226016 8258209
奎文区十里堡小学
2017.6.22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奎教办字〔2017〕21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组织机构:
奎文区十里堡小学2017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德荣 副组长:严冰
新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员:崔宗芳 王伟 杨淑 郭萍 李帅 卜海英 孙春荣 许建华
四、招生有关要求: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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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学校成立于1944年,原名十里堡村小学;1994年划归高新区,改名为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第八小学;2009年,因区划调整,学校划归奎文区。学校占地26.48亩,建筑面积约2583平方米。共有义务教育阶段班级6个,在校学生263人。学校现有教师25人,其中一级教师20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2人,具有本科学历教师21人。

招生范围

自北海路沿新北宫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路两侧向新华路开门的单位和小区)北行至玉清街,沿玉清街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南行至北宫东街所围的奎文区域。

入学条件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7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3.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且需所报学校到实地进行查看。 (4)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4.学区划分: 自北海路沿新北宫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路两侧向新华路开门的单位和小区)北行至玉清街,沿玉清街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南行至北宫东街所围的奎文区域。 5.班额规定。认真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7〕13号)等有关要求,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7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3.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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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色描述

学校紧紧围绕“创办优质教育,建设智慧奎文”宗旨,按照学校章程和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环境美、科研强、质量高、特色明”的办学目标和“实施规范化、民主化、人本化、诗意化教育”的办学特色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努力开拓、奋发拼搏的精神,使学校的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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